什么人可以确认为低保对象?如何申请和办理低保?救助标准如何确定?低保资金如何发放?8月3日,太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针对低保问题为市民答疑解惑。
市民咨询:什么人可以确认为低保对象?
回复:户籍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审核确认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山西省常住户口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确认为低保对象。
市民咨询:如何申请和办理低保?
回复:低保申请确认按照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的流程办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市民咨询:救助标准如何确定?
回复: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审核确认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
市民咨询:低保资金如何发放?
回复: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记者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