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给我们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我们需要补税给税务局。
综合所得收入额=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个人所得税退给单位还是个人
个税退税退给私个人的。
个人所得税3月31日,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宁夏、宁波、厦门、青岛等14个省市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远程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开通,这些地区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上述渠道便捷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