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须是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不同等级能申请的建筑面积也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资料图】
1、A类人才租住面积为180平方米
2、B类人才租住面积为150平方米
3、C类人才租住面积为120平方米
4、D类人才租住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
其中,A、B、C类人才5年内免租金,D类人才3年内按市场租金的50%计租。
A类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所承租政府人才公寓产权可赠与个人。
政府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廉租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2、申请人拥有持有本市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按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金,并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并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属于产业发展的百强企业员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和区优先引进的重点企业中的紧缺人才等等。
4、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引进的高素质人才。
5、对本市发展做出贡献的辖区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
6、经市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人才公寓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在本市国土房管部门网站下载《人才解决住房申请表》,填写后向所在单位提交,并准备好材料。
2、初审:在受理申请之日算起,所在单位应当完成对申请人住房等申报情况的初审,且将申请报告和意见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3、复核和公示:10个工作日市相关部门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情况复核,且将结果在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
4、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签署审批意见。审批结果在房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网站上公布。
5、按规定向需由财政负担的高层次人才发放货币补贴,或安排申请人入住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