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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通常是分开放款的,并且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公积金放款以后银行的商业贷款才会放款,贷款人偿还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日期也可能会不一样,这一点也需要贷款人注意。也正是因为组合贷款是分开放款且分开还款,所以贷款人在以后想提前偿还贷款,除了一次性结清所有贷款以外,还可以选择先结清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先结清商业贷款的那一部分。
办理组合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初审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他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2、公积金贷款部分:
申请组合贷款应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申请人应先到公积金中心归集部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内容包括拟购房价款,拟借金额、期限和本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公积金余额等,同时提交已签署的“房屋认购书”及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后,再由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事务所出具评估意见书后,公积金中心归集部签发贷款承诺书。申请人就可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了,至此公积金贷款部分宣告完成。
3、银行贷款部分:
申请人须填写《个人住房款借款申请表》等相关文件及提交相应的申请贷款的资料,经银行审批放贷后,由银行将贷款金额一次性转入开发商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