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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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车主没有固定停车位、物业服务公司配合力度小,部分新建小区电容量不够、场地选址难等原因导致充电桩进小区难。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一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解决老旧小区没有固定停车位、个人无法安装充电桩等问题,他们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对符合安装充电桩的小区,在征求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划拨固定停车位安装公共充电桩。
乌市水磨沟区苇湖春光小区东院是一个老旧小区,有26栋楼、1400多户,小区车辆多、停车位紧张,在小区内建公共充电桩较为困难。“安装充电桩时,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经过物业监管部门指导,我们和辖区社区协商沟通,征求小区业主同意后,划出两个固定停车位安装了公共充电桩。”新疆绿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说,在物业监管部门指导下,公司已在乌市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的14个小区安装了37个公共充电桩。
面对小区停车位紧张、没有合适场地安装公共充电桩的实际情况,物业监管部门会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深挖老旧小区充电桩场地资源。对于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拆墙并院的方式拓展小区内公共停车场地资源。
据乌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他们的指导下,一些充电桩投建运营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商,利用小区周边场地建设了公共充电桩,方便了新能源车车主就近充电。
目前乌市沙依巴克区云庭雅苑小区,水磨沟区会展蓝湾小区、昆仑公馆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恒信阳光里小区,米东区朝阳雅居小区等不具备安装公共充电桩的小区,已经在小区附近停车场或空地上安装了公共充电桩。“我们在乌鲁木齐十几个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小区周边停车场安装了公共充电桩,以方便停车场周边小区新能源车车主充电。”新疆敏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谭前敏说。
乌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小区充电桩安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安装充电桩的情况,对此他们积极沟通协商,“对于沟通协商后,依然无故拒绝车主安装充电桩或不配合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我们会将其纳入企业诚信管理范围,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为推动乌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初,《乌鲁木齐市2023—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方案》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停车资源丰富、供电基础设施完善、居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既有住宅小区,推广集中式公共充电设施;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老旧小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采取“一小区一策”的方式,在公共停车场划拨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今年乌市专门成立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度,每月通报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及时组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召开座谈会,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通过多措并举,乌市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今年以来,乌市各小区已安装公共充电桩220个、个人充电桩3392个。“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要求,推动乌鲁木齐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乌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将持续与有意向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对接联系,协助企业对业主充电桩使用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在安装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业主申报安装个人充电桩,严禁物业服务企业无故拒绝业主安装申请。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配合做好充电桩安装现场踏勘、提供接电位置和线路走向等工作,确保小区充电桩安装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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