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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记者 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技术规范》,是强化工业噪声环境管理的需要。

据了解,《技术规范》与既有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体系保持协调一致。一是突出工业噪声的特性,引入了产噪单元的概念。《技术规范》根据排污单位产噪设施众多且分散的情况,采用填报产噪单元的方式对产噪设施进行管理,排污单位可以把生产线、生产单元、厂房等作为产噪单元进行填报。二是差异化管理,鼓励典型示范引领,从正面引导和鼓励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角度,提出基本情况豁免填报情形。三是以排放标准为基础,科学确定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技术规范》主要结合工业噪声管理现状,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许可厂界昼间排放限值和厂界夜间排放限值。四是根据工业噪声的特点提出污染防治技术要求,简化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为保障《技术规范》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将加强系统平台保障。根据《技术规范》优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工业噪声申报模块,执行报告模块中新增工业噪声内容。研究印发配套管理通知,明确开展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的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等,按照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加强证后监管,同时指导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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